文/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鄭秉文
過去十年我國社保制度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問題:第一個是重當期支付,輕長期制度建設;第二,重融資補貼,輕投資保值增值;第三,重國家干預,輕發揮市場作用;第四,重私人部門,輕機關事業單位。
過去的10年里社保制度主要有四個方面。第一個是重當期支付,輕長期制度建設。在過去10里有9年連續上調養老金,每年上調10%;擴大覆蓋面也是不遺余力,層層下達任務,效果明顯,這些都是過去10年發展的一些特點。
但是,長期的制度建設卻被忽視了,比如,能連續9年上調養老金,但卻始終沒有建立一個正常的待遇調節機制,這個問題十分突出,在十八大報告里也提到了。再如,過去的10年貫穿全部的是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,10年試點從頭到尾,但到現在沒有任何進展,反而出現尷尬的局面,空帳額越來越大,何去何從,拖而不決,在制度建設上始終沒有提到案頭,始終沒有一個治本的辦法,10年未決,10年未定型。
再例如,隨著人口老齡化,隱性債務問題十分嚴峻,可是在制度對策上沒有什么應對措施,只是滿足于當期能夠發放養老金而已。再例如,養老和醫療等制度的各個參數設定潛伏著較大的財務風險,有些風險很明顯,但基本都在那里,沒有解決。
我們看一下養老保險的“三率”的關系(圖1)。我們的費率是28%,在七、八十個國家中排在前十名,這是很高的費率水平,制度贍養率是32%,但我們的替代率僅是50%,本來替代率應該是90%,現在只有50%,除非把剩下的那些錢作為余額進入基金儲備,可事實卻不是這樣,正常的繳費收入在支出之后基本是零。
以2011年為例,甚至還略有虧損(40億),詳細數據是:2011年當期結余4130億,但其中有2272億是財政補貼,有1898億是“非正常繳費收入”,把這兩項剔除,還赤字40億元。這個現象很奇怪,繳費率28%乘以32%的贍養率,其結果達不到90%的替代率,勉強達到50%,那么相當于40%替代率的錢去哪了?
這說明制度的各個參數損失很多,制度很多環節都有跑冒滴漏,比如,費基不實、費率不齊、低繳費率的靈活就業人員比例越來越大、以上年收入為基數,等等,還有其他一些小參數也存在問題,說明制度不精準,數據碰不上。制度運行存在很大問題,這些問題都是財務風險的隱患呀。
制度的道德風險非常嚴峻,比比皆是,例如,新農保分100、200、300、400、500百元共五個繳費檔次,可是沒有人交300、400、500,絕大部分交100元,很少的一部分交200元的,沒有人交高檔的,因為對制度沒有信心。對制度沒有信心,制度公信力下降,吸引力下降,這是造成道德風險的主要原因,而如此之多的道德風險是造成眾多制度參數不實的根本原因,進而導致諸多的潛在的財務風險。
決策部門應拿出一些經歷,在長期的制度建設上花費一些功夫,完善制度建設,降低財務風險。
第二,重融資補貼,輕投資保值增值。以1997年國務院26號文為標志的我國社保制度建立起來之后,政府的財政補貼逐年增加,從1998年的24億增加到2011年的2272億,占GDP的比重也從0.03%提高到0.42%,10多年來,財政轉移支付合計已搞到13000億,而2011年的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累計余額是19500億,也就是說一大半的余額是由財政補貼積淀形成的,這近兩萬億的余額都放在銀行里,等于是將1.3萬億元的財政性資金轉換到銀行里,不到2%的年利率在很多年份里大大低于CPI增幅。這種財政性資轉換成銀行存款的現實導致宏觀資金運用低效,社保基金累計余額的規模越大,損失就越大,這為改革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體制改革帶來很大壓力。
第三,重國家干預,輕發揮市場作用。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《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》(國發〔1991〕33號)的文件規定建立多層次社保制度,但是20多年來,多層次始終沒有真正建立起來,“三條腿的板凳”至今仍然嚴重瘸腿(圖2),只有第一條腿好用,第二條腿(企業年金)是瘸腿,才三千多億,第三條腿(商業養老保險)也發展不起來。
看一下與其它國家的比較得知,在替代率上,中國的第二條腿即企業年金的替代率還不到1%,第一條腿是50%;而愛爾蘭第二條腿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大于第一條腿,美國、英國的第二條腿比第一條腿稍微大一些,我國與這些國家的差距太大。
再看企業年金占GDP的比重,我國僅為0.6%,而荷蘭的竟高達129%,澳大利亞是GDP的105%;OECD成員國企業年金占GDP的比重平均是79%,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占GDP的比重僅為15%;全球的企業年金占GDP的平均水平是38%,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占GDP比重僅為7%,其他國家都是企業年金所占的比重遠遠高于基本養老保險基金,而中國則相反。
再看第二條腿企業年金的參與率,中國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建立于1991年(后來改稱企業年金),但企業年金的參與率至今還不到1%,可是,同樣是90年代初進行改革的捷克是45%,匈牙利是31%,芬蘭是8.7%;發達國家的企業參與率更高,德國64%,美國是46%,英國是47.1%,愛爾蘭是42.9%。
企業年金是自愿性的,是典型的市場化的養老保障體系。企業年金不發達,說明一國的社保體系社保因素不發達,尤其是在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很發達的發差下,說明一國養老的重擔全都壓在國家一個支柱上,希臘就是這樣,希臘的企業年金建立的時間比中國還晚,比中國的還小,甚至可以忽略不計,是2001年建立的。
第四,重私人部門,輕機關事業單位。2008年2月29日,溫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5省市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,發布了(2008)10號文即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》。但是,至今5年了,這五省市僅處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階段。事業單位不改革,機關公務員改革更將遙遙無期。
事業單位養老金不改革,已成為全社會廣泛批評的一個社保軟肋,去年和前年進行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體制改革夭折,其重要批評就來自網絡的對社保不公平和雙軌制的激烈批評,可以說,任何社保改革都難以推動,網絡都會拿雙軌制“說事”,它已成為我國社保改革的一個攔路虎。
(本文作者介紹: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長,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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